金圆股份被立案股价大跌,受损投资者可报名挽损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1月29日,金圆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该日,金圆股份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09号)及《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1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立案。

  12月2日上午,金圆股份股价大跌8.04%。

  受损投资者损失咋办?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 2024年11月29日之间买入,并在 2024年11月29日收盘时继续持有金圆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11月28日,金圆股份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办理质押的公告。

  金圆股份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函告,获悉金圆控股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办理质押业务。

  金圆控股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合计194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8.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2.5%。

  同时,金圆控股办理了380万股质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开源资产、赵辉质押股份数量占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经超过50%但未达到80%,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金圆控股及开源资产、赵辉不存在所持公司5%以上的质押股份发生延期或平仓风险等情况。

  (2)金圆控股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本次质押的股份不负担业绩补偿义务。

  (3)金圆控股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协议中,未约定明确的质押到期日。金圆控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具备必要的资金偿付能力。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及开源资产、赵辉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金圆控股及开源资产、赵辉的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没有影响。

  天眼查显示,金圆股份曾用名: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金圆控股集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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