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8月9日,沈阳化工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2024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沈阳化工称,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3月21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仍然持有;或在上市后至2024年8月9日收盘前买入,并且在2024年8月9日收盘时仍然持有沈阳化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符合以上任一区间,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沈阳化工经营范围包括次氯酸钠溶液(10%);二氯乙烷;硫酸(75%);氢氧化钠溶液(30%,32%,45%,50%);盐酸;液氯生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设备、压力容器、PVC手套研制、开发、设计、制造;润滑油制造、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汽车客货运输;化工技术转让、液氯钢瓶出租;承包境外化工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咨询服务;(建筑工程安装、设计、施工子公司持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设备、线路、管道、电器、仪表安装;防腐设备制造;铁路运输槽车信息咨询;自备铁路槽车货物装卸;槽车租赁;铁路器材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