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称无法偿还涉诉款项,正被调查或还遭投资者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2024年8月6日,ST高鸿发布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此前在2024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津中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高鸿鼎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件取得新进展,经杭州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涉及金额尚无法确定,以公司实际偿还为准。

  关于新增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支行起诉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情况:

  原告是: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支行;被告是: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一)、ST高鸿(被告二)。

  诉讼请求为:①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款项人民币5000万元;②请求判令被告二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③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负担。

  ST高鸿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风险提示显示,鉴于公司目前现金流情况,公司无法偿还上述涉诉款项,提示投资人注意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ST高鸿还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ST高鸿于2024年7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409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8月12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1年11月30日收盘时还持有ST高鸿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高鸿成立于1994年,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成员,位于贵州省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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