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的文章和大家聊了一个完整的股权激励方案涉及的十个要素中第八个要素——股权激励定载体。今天我们继续来聊一聊股权激励的第九个要素——股权激励定规则。
以下:
所谓股权激励的规则,就是激励对象达到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开始行权,即按照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或者可以不受限制的出售已买的公司股票。
定规则的目的主要对应的就是股权激励计划里面的“激励”成分,这是股权激励计划最根本的东西,定好规则,实现规则,方能达到股权激励的目的。
定规则,主要是两方面,一是激励对象通过自身的努力,可以让公司达成什么样的结果;二是激励对象自身需要达到的条件。下面分开来说。
01.
公司业绩指标
公司业绩指标,一般适用的指标由经营收入指标和净利润的指标,这两个指标能最直观的反映公司的业绩水平。这两个指标,按照定额或者定率,又可以再分成达到某一个具体的数额,或者达到某个增长率来考核。还有的企业可以综合这两个指标,既达到经营收入指标,又达到净利润指标,方可行权。
例如,笔者之前发的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每日一读中,恒拓开源2021年的股权激励计划中,约定的公司业绩指标是“第一个考核期: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2475 万元;第二个考核期:公司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3300 万元”。这就是约定的固定数额的净利润指标。
例如,新三板公司艾融软件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约定的公司业绩指标是“第一个解限售期:2021 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3.5 亿元或 2021 年净利润值不低于 5,500 万元;第二个解限售期:2021-2022 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7.5 亿元或 2021-2022 年两年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 1.2 亿元;第三个解限售期:2021-2023 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12 亿元或 2021-2023 年三年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 2 亿元。”这种是既约定了营业收入指标,又约定了净利润指标,但二者达到其一即可,相对来说条件较为宽松。
例如,新三板公司先临三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约定的公司业绩指标是“营业收入指标:2021年度:目标值2021年营业收入4.8亿元;触发值:2021年营业收入4.5亿元。2022年度:目标值2022年营业收入6.24亿元;触发值2022年营业收入5.18亿元。2023年度:目标值2023年营业收入8.11亿元;触发值2023年营业收入6.22亿元。净利润指标:2021年度5000万元;2022年度6500万元;2023年度8450万元。”这里也是既约定了营业收入,又约定了净利润指标,但是两个指标必须同时达到,如果仅达到营业收入指标的,还要通过公式计算最终可以获得的股票数量。
02.
个人绩效指标
个人绩效指标的考核一般较为简单,通常是按照公司之前就有的人力资源考核的标准,有的公司仅设立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指标,合格的,可以全额行权,不合格的,完全不能行权。有的公司设立了3到5个等级,达到第一等级的,可以全额行权,在最后等级的,则不能行权;达到中间等级的,则可以按照全额的60%-80%的比例行权。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