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志强:国有控股混改企业员工持股实务问题

来源:彭志强  时间:08-19 商业管理
经历文革10年,我们国家在1978年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迎来改革开放政策,改革开发指的是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正是因为这一举措,十一届三中全会成为党和国家自建国以来伟大的历史转折点。

  作者:彭志强,华扬资本咨询事业部项目总监

  随着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企混改和员工持股在全国各地全面提速,各省市也纷纷试点推行员工持股。但对于很多国有企业而言,推动员工持股也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

  那么,国企员工持股到底怎么搞?目前已实施的试点企业中,存在哪些共性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华扬资本给大家带来本专栏《国企员工持股实务问题》,为大家答疑解惑。

  首先需要大家了解的,就是“国企混改的背景与员工持股发展历程”。提到国企混改和员工持股的背景,就不得不讲到我国由来已久的国企改革。

  01.

  国企改革的重要性

  要知道,国有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中国经济早期的发展也是依托国有企业发展起来的。

  而这其中,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国民经济中起到了支配地位,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决定性作用。这是显而易见的,比如石油、天然气、钢铁、煤炭、自来水等等。

  以1978年改革开放时的数据为例,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国的比重为77.6%;随着这些年的发展,民营经济的成分占比越来越重要,概括而言就是56789,6是指民营经济占中国经济GDP的60%。

  另外,国有企业是我国财政收入稳定的、主要的来源。

  以18、19年两年为例,我们国家的财政收入80%以上来源于税收收入,分别有18、19万亿;这部分税收中,国企交了4.6万亿,占比超过29%。两个比例相乘,国企纳税占当年财政收入比例超过24%。

  其次,基于国有企业长时间的发展和积累,其拥有更加雄厚的资产、一流的技术、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

  正是基于这些原因,国企改革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而且客观上,国有企业也存在经营上的困难和问题。在这里不展开。

  02.

  国企改革五大阶段

  前面是讲国企为什么改革。那么,国企改革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重心不一样。我国国企改革的历程大致分为大致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78~1987年

  经历文革10年,我们国家在1978年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迎来改革开放政策,改革开发指的是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正是因为这一举措,十一届三中全会成为党和国家自建国以来伟大的历史转折点。

  改革首先从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通俗的理解就是“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同时,在城市则针对国有企业扩大自主经营权,在81年全面推行。

  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现代化建设的主要阵地是农村,农村改革收效显著。第二阶段面临的改革任务是在深化农村改革的基础上,推进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

  因此,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明确改革要从农村走向城市。到了87年十三大,针对自84年开始的股份制试点成绩作出肯定,同时允许继续股份制试点,并提出了规范性意见。

  第二阶段

  1988~1992年

  这个阶段主要是在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搞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

  什么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就是全国人民拥有的企业,只有全国人民有权处置这些财产,任何人都无权处置。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法》,企业层面不存在股东,只有主管机构,承担无限责任。在领导层任命方面,厂长或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而且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治理是“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

  到了88年底,实行承包经营制的国营工业企业达到了95%。

  第三、四阶段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

  这个社会经济体制,其中很重要的部分是,国有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是首要特征,因此产权制度改革成了改革的核心。

  原先国家对国有企业的管理的体制,总结起来就是三句话,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

  所谓统一所有,就是所有国有企业由国务院统一行使所有权;

  所谓分级监管,就是具体的监督管理由各级政府实施,各级政府享有资产收益权、处分权和选派管理者等权利。

  这种体制实质上承认了各级政府对其监管的国有资产拥有准所有权。这种体制的好处是中央对国有资产拥有较大权利,减少定权的工作量;但是也存在产权不清晰的弊病,不利于地方政府发挥积极性。

  地方政府不是国有企业所有者,但行使所有者职能,但是如果出了大的问题,自己解决不了又可以推卸责任,要中央政府出面解决。权责很难分清,经常出现扯皮现象。

  因此,把分级监管要搞成分级所有,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国有企业分解为中央、省、市、县四级所有。

  当然,现代企业制度建立,93年在提,03年也在提,包括现在还在提,是一个持续的改革任务。在建立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制度同时,也在加强国资监管,因此这个阶段,国资监管体系也在不断成熟,03年成立了国资委,并陆续出台针对业绩考核、产权转让、投资监管、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境外国有产权监管等30余部国资委令。

  第五阶段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阶段

  2013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2015

  2015年出台了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

  2016

  2016年出台《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的通知,也就是133号文,2017年混改全面提速。

  2017

  2017年完成中央集团和子企业的公司制改造,这个阶段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退出历史舞台。那些大的央企为什么纷纷改名字,就是这个原因。

  2019

  2019年是国企改革攻坚年,混改是突破口;2020年是国企改革突破年,预期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

  03.

  员工持股发展历程

  在国企改革大的背景下,员工持股是实现混改的重要举措。员工持股这么多年的发展,整体来说也是三起三落。

  第一阶段

  84年出现首家国企股份制企业,到92年出台试点办法和规范意见。这是第一个阶段,但是因为操作不规范,导致超范围、超比例发行,基本全员可参与,社会人员以员工名义参与,导致权力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而且因为,在离职退休等情况下没有完善的股权流转机制,常常引起股权纠纷,从而影响生产经营。在1993年一度被叫停和清理。

  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为了配合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又重新放开了员工持股。94年开始针对拟上市国企,允许10%的比例范围的职工配股。

  后来又在全国各地允许职工组建职工持股会。到了99年,为了帮助大中型国企脱困,掀起了管理层收购的热潮。像北京四通、TCL、万家乐、恒源祥这些大国企,都是在这个时候实现了管理层持股。

  但是到了2003年,MBO被国资委叫停。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关注当年的经典“郎顾之争”。郎咸平直言“国企改革是一场瓜分国有资产的盛宴”;指责顾雏军,乘着“国退民进”的东风,驾驶着“资本绞肉机”,一路攻城拔寨。

  第三阶段

  到了第三个阶段,吸取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国家出台《关于发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经济的意见》,指出员工持股优先支持那些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高科技企业、转制科研院所、科技服务类企业试点。

  08年的时候,针对电力系统大量不规范的员工持股的操作,国家进行了纠正。那会电力企业的员工持股是一种福利制度安排,是职工安置的一种手段,后来职工参与投资很普遍,也存在利益输送,导致国有资产流失。06年的鲁能集团被民企低价收购是导火索。国家在08~12年进行了集中清理,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清理了53家中央企业5352户子企业不规范员工持股。

  到了2016年国企员工持股再次迎来的机会。得益于133号文的发布,拉开国有控股企业混改员工持股的序幕。也是借着2018年的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的契机,在全国范围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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