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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8年11月5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官宣设立科创板(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board),是独立于现有主板市场的新设A股板块,并在该板块内推行注册制试点。
2019年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6月13日,科创板正式开板。华兴源创抢得科创板第一股,6月27日进行网上申购。7月22日,科创板开市。
一、科创板现状
1.科创板现状
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强调,在上交所新设科创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引领中高端消费,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科创板审核系统上线满一年了,有网友评论:科创不“科”,估值过高却未见“科创”概念。这话尽管说得有些过,但的确让我们真实看到了一些已注册企业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影子,数据欠真实、科技含量不高是一些已通过审核科创板公司的真实写照。
截至3月19日17:00,科创板注册生效的企业数量达到98家,距离“满百”仅一步之遥。而此时,距离上交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系统正式上线运行(2019年3月18日)恰好一年。此外,记者统计发现,一年来共有214家企业申报科创板IPO,除98家已经通过注册环节外,还有12家提交注册,2家终止注册,1家不予注册,25家终止审核,4家上市委审议通过,其余72家企业则分别处于受理、问询或中止等较早期流程。
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截至3月19日,科创板上市公司有91家,合计首发募资1086.73亿元。其中,民营企业71家,合计募资731.53亿元,占比分别为78.02%、67.31%。首发募资金额最高的是去年首批登陆科创板的中国通号(688009),募资超过百亿元。此后再无募资超过50亿元的公司,而过半科创板企业首发募资不超过10亿元。从行业上看,机械设备(申万一级)、电子和计算机行业募资金额较高,分别募资287.74亿元、241.01亿元和202.76亿元。从上市数量上来看,机械设备和医药生物行业均有18家,电子和计算机行业则均有17家,排名前列。
另外,分拆上市和重大资产重组,构成目前科创板上市审核潮。2019年11月29日,科创板重组规则正式发布,上交所出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19年12月6日,科创板首例重大资产重组诞生,华兴源创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欧立通100%股权,此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时隔10年,A股备受关注的分拆上市政策再度破冰。目前计划分拆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有中国铁建、上海电气、紫江企业、生益科技、厦门钨业;计划分拆至A股主板的有上海建工;计划分拆至创业板的有中小板公司东山精密、联美控股。上述公司分拆上市的选择以科创板居多,和子公司特性、条件有关。欲被分拆至科创板上市的子公司,绝大多数的净利润和资产规模不高。
据东方财富Choice统计数据显示,仅统计上市满3年且最近3年(2016-2018年)净利润累计超过6亿元的上市公司,达到这两项条件的有1230家。但6亿元是扣除子公司利润的要求,且最近1年子公司净利润不得超过上市公司的50%,若按10亿元净利润设置,达到这一要求的只有901家。由于统计难度较大,券商分析师、媒体的统计口径不一,也有数据统计显示,真正能达到分拆上市标准的公司只有500家左右。而即便按照900家统计,目前能达到分拆上市条件的公司占A股公司总数量比例也不超过25%。
2.科创板的特点
科创板注册制提高了上市的包容性、适应性,通过设置5套差异化的上市指标,极大地促进优质科创企业上市。与此同时,科创板加强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保护,加大违法违规成本,保障了上市公司质量。同时,降低了融资成本,同时也为民营企业新增了一个有效的直接融资途径。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提升服务科技创新企业能力、增强市场包容性、强化市场功能的一项资本市场重大改革举措。通过发行、交易、退市、投资者适当性、证券公司资本约束等新制度以及引入中长期资金等配套措施,增量试点、循序渐进,新增资金与试点进展同步匹配,力争在科创板实现投融资平衡、一二级市场平衡、公司的新老股东利益平衡,并促进现有市场形成良好预期。
科创板自开市以来,运行比较平稳,符合市场预期,其最大特点是包容性,提高了审核效率,缩短了审核周期,这是其最大的优势。科创板允许优质的亏损企业、同股不同权以及红筹企业上市,为急需资金的创新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差异化的上市标准充分激发了科创企业的活力。同时,科创板实行保荐机构跟投制度、高管及核心人员参与配售制度也是科创板创新亮点。
科创板明确要求: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这是其核心。
3.科创板监管
2019年7月4日,科创板第一张罚单出炉。证监会官网发布两条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了中金公司和交控科技,理由是中金公司在保荐交控科技科创板IPO申请过程中,未经同意,擅自改动注册申请文件。进入3月份,已有三家科创板公司因信披违规遭到监管。3月10日,睿创微纳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存在信披违规情形,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秘书赵芳彦遭到山东证监局警示。此外,3月8日东方生物亦因披露“新冠病毒”检测产品信息不准确,遭到上交所对其及时任董秘王晓波予以通报批评。东方生物3月12日公告称,公司董秘王晓波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秘职务。根据公告,王晓波辞去董秘职务后,将从事东方生物安排的其他工作,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也将由董事长方效良代行。博瑞医药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书。经核查,公司公告中所称“批量生产”实际为药品研发中小试、中试等批次的试验性生产,而非已完成审批并开始正式规模化、商业化生产销售瑞德西韦原料药和制剂。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会秘书王征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此前博瑞医药已因相同事宜遭到上交所监管关注。
2020年3月20日,证监会发布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了科创属性的企业的内涵和外延,提出了科创属性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常规指标+例外条款”的结构,包括3项常规指标和5项例外条款。企业如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即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如不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但是满足5项例外条款的任意1项,也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这种指标体系的设计在确保科创属性评价过程具有较高可操作性的同时,又保留了一定的弹性空间,体现增强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企业包容性的改革导向。
中邮证券研发部副总经理、首席策略分析师程毅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新《证券法》自愿信息披露规定是为了更好地引导科创板上市企业自愿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确有价值的信息,而不是利用自愿信息披露配合股价投机炒作。此外,近期科创板信披处罚事件亦表明国内市场信用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建议监管部门将科创板发行人和相关中介机构及责任人的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加强监管信息共享、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唯有老老实实珍惜信息披露“羽毛”,方为资本市场正道。
二、科创板“科创”属性
3月20日,证监会发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简称《指引》),进一步明确了科创属性的企业的内涵和外延,提出了科创属性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指引》,企业如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即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如不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但是满足5项例外条款的任意1项,也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
来自证监会官网截图
具体为:
(1)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 6000 万元以上;
(2)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 5 项以上;
(3)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 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 3 亿元。
第21号公告PDF文件截图(来自证监会官网)
《指引》还提出,支持和鼓励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虽未达到前述指标,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
(1)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2)发行人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或者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并将相关技术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3)发行人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4)发行人依靠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设备、关键产品、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并实现了进口替代;
(5)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 50 项以上。
第21号公告PDF文件截图(来自证监会官网)
3项常规指标分别是“研发投入金额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发明专利”、“营业收入或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这3项指标主要侧重反映企业的研发投入、成果产出及其对企业经营的实际影响,能够较为全面地衡量企业研发投入产出及科技含量。
其中,“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和“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等具体数据指标的选取,是在对已上市、已申报科创板企业的情况以及正在辅导备案环节企业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经反复测算、综合权衡确定的。
3+5指引的发布对于明晰审核标准、便利企业自我判断,是很实用的“上市指南”。指南旨在提升申报效率和准确度,并非增加门槛,符合3+5条件的企业即被认为具有科创属性,不再在“属性”问题上增加上市成本,在科创属性的问答题中拥有“免试”资格。比如,目前已上市企业中公认具有较高科创属性的安集科技(688019,股吧)、芯源微,在IPO申报材料中未达到3条标准中的营收增长率标准,但仍不妨碍它们成功登陆科创板。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科创板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领域初步形成扎堆集聚效应,近期,君实生物、康希诺(与军事医学科学院陈薇院士合作,之前搞出埃博拉疫苗,本次国内首家研制出新冠疫苗)从港股回归,中控科技等标杆企业也已进入科创板上市辅导,进一步彰显了科创板的魅力,擦亮了科创板的招牌。本次指标体系的发布,再次吹响优质科创企业的集结号,帮助企业驶上对接资本市场的快车道。
相关数据指标的设定,进一步强化了科创板企业应有的科技创新属性,既体现了坚守科创板定位的总体要求,又与我国企业和科技发展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三、总结
大潮过后,才知道谁在裸泳。
科创板创立一年来,既有喜人的成绩,也有令人忧虑的地方,大部分通过审核的公司基本具有“科创”属性,而有些企业无论从研发能力、研发投入、发明专利和产品创新方面都不足,需要向前迈出坚实的一步。《指引》的出台,给科创板做了一个参照标准。《指引》进一步明确了科创属性的企业的内涵和外延,提出了科创属性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常规指标+例外条款”的结构,包括3项常规指标和5项例外条款。企业如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即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如不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但是满足5项例外条款的任意1项,也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这种指标体系的设计在确保科创属性评价过程具有较高可操作性的同时,又保留了一定的弹性空间,体现增强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企业包容性的改革导向。
更好地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指引》提出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是根据现阶段科创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的。证监会将根据申报科创板工作推进的进程,适度动态调整相应的指导政策,以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实体经济竞争力的支持功能,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科创板的设立是落实创新驱动和科技强国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激发市场活力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安排。在这样的市场定位下,科创板要顺利落地生根、茁壮成长,很关键的一点是要打好“创新牌”。
从市场功能来讲,科创板已实现资本市场和科技创新更加深度的融合。从市场发展看,科创板已成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创新的“试验田”。监管部门已明确,科创板是资本市场的增量改革。这一点非常重要。增量改革可以避免对庞大存量市场的影响,而在一片新天地下“试水”改革举措,快速积累经验,从而助推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不断完善。从市场生态看,科创板应体现出更加包容、平衡的理念。资本市场是融资市场,也是投资市场。科创板通过在盈利状况、股权结构等方面的差异化安排,将增强对创新企业的包容性和适应性。
科创板开启资本市场市场化新阶段,是注册制改革的试验田。将重塑中国资本市场新生态,打破原有商业模式,倒逼投行模式新突破。在注册制开启的新时代下,投行业务迎来高阶转型战略机遇。投行业务在券商业务体系中扮演龙头牵引角色,是券商业态全面升级的关键突破口,有望成为驱动新时代下证券新龙头崛起的核心竞争力。
中国新旧动能转换,新经济产业崛起,开启金融市场和融资结构新周期。当前中国传统增长模式面临瓶颈,以房地产基建和传统制造业为主导的旧动能乏力。但同时,涌现出来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望接力并发挥好经济引擎功能,成为驱动新一轮腾飞的新动能。新经济产业崛起之际,其融资难问题日益凸显。新经济产业特点与传统金融机构的风险收益诉求错位,难以得到信贷支持,同时又因其成长周期特殊特征往往不满足主板市场登陆标准,难以在现行的资本市场得到资本补给。新经济产业崛起迫切呼唤开启金融市场和融资结构新周期。而科创板正是新经济的代表。
但愿以后上市的科创板企业都是“爆款”,都有硬核科技。
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春天已经向我们大踏步地走来,让我们张开双臂,迎接中国新时代经济腾飞的巨龙吧!
(来源:资鲸网 作者:世纪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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